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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北京国际音乐比赛——大提琴比赛 | |||||
第三届北京国际音乐比赛——大提琴比赛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41 更新时间:2010-03-01 | |||||
2010第三届北京国际音乐比赛——大提琴比赛,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复[ 文外函(2009)2681号],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北京亿成文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策划承办的国际音乐比赛系列赛事之一。本赛事是国际性的音乐专业比赛,面向全世界大提琴学习者和演奏者,通过高水平的比赛,选拔具有卓越潜质的音乐新秀。 比赛将于2010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在中国北京举行。届时还将举办一系列音乐会。 总则 报名要求 ② 报名者必须以中文或英文提交如下材料: ※ 报名资料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管委会将对选手材料保密,并有权要求选手补充材料。 报名从即日起至2010年7月15日截止。以挂号、快递(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交方式向管委会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报名无效。 请将报名材料寄往:北京国际音乐比赛管理委员会 ③ 参赛选手资格确认 ④ 报名费用 参赛须知 ② 每位参赛选手必须保证在参赛期间不被其它职业或个人音乐会所干扰;否则管委会有权取消该选手 ③ 参赛曲目如有更改,参赛选手必须确保管委会在2010年9月5日前收到相应的曲目更改信息,比赛 ④ 中国曲目将于2010年5月在网上公布,有关曲目其他信息请登陆比赛官方网站www.bjimc.cn查询。 ⑤ 所有参赛选手的比赛出场顺序将以抽签的方式来决定,抽签结果延续至决赛。 ⑥ 管委会将为参赛选手提供专业的钢琴伴奏,为进入决赛的选手提供交响乐队协奏;选手也可自带钢 ⑦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未经管委会许可,不能与评委交流或接受辅导帮助。若发现此 类现象,该选 ⑧ 未晋级选手可在管委会统一安排的时间及地点与评委进行交流。 ⑨ 每轮比赛后管委会只公布晋级选手的名单,选手得分不予公布。 ⑩ 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旅费、住宿、市内交通及餐饮等费用 · 来自欧洲、美洲、澳洲、非洲地区的选手可得到300美元的旅费补贴; · 来自亚洲各国(除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选手可得到150美元的旅费补贴; · 上述补贴管委会将在初赛结束后向选手发放。 ② 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住宿费由管委会负担,具体规则如下: · 选手在管委会指定的饭店可免费住宿,管委会为选手安排双人标准间,如选手要求单人间,须承 · 管委会提供晋级选手的免费住宿,对于未晋级选手,可住宿至落选当天的次日 12:00 以前,若有 · 如果选手在抵达中国北京后拒绝参加比赛,管委会将不提供选手的旅费补贴、住宿等其他所有费 · 获奖者将有机会被邀请参加比赛结束后的演出,相应住宿费用由管委会负担。 · 参赛选手陪同者可委托管委会代为安排住宿,代为安排的住宿地点限于管委会指定饭店,其包括 · 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北京市内交通及餐饮费用,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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